湛江市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湛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http:// www.zhanjiang.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zjstyj.gov.cn )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 湛江市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湛江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我市体育发展实施规划细则;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 业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市中长期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
3、指导本市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并进行宏观管理,统筹规划竞技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4、负责在我市举办的省内外大型比赛和参加省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体育竞赛。
5、对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性体育社团开展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6、开展对外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
7、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
8、会同规划部门规划全市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9、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抓好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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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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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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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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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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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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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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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
2、发布机构:指信息发布主体。
3、名称:指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主题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4、文号:指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正式公文类有此项)。
5、分类:按文件体裁进行分类(正式公文类有此项)。
6、发文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7、主题词:指公文中代表其内容特征的、最能说明问题的、起关键作用的词(正式公文类有此项)。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湛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②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http:// www.zhanjiang.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 www.zjstyj.gov.cn )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 湛江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 )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www.zjstyj.gov.cn 。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市体育局 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 zjtyj.gov.cn/show.asp?sid=7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湛江市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 邮政编码:52404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186552 传 真:3480946
电子信箱:zjtyj2008@163.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湛江市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 邮政编码:52404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186552 传 真:3480946
电子信箱:zjstyj01@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186552,传真:3480946,电子邮箱:zjstyj01@163.com,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市体育局,邮政编码:52404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湛江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湛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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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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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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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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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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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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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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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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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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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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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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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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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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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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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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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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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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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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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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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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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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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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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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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用途(单选,提交自身特殊需要关联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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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生活需要 自身生产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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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仅供公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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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费须提供证明)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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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政府信息的制定方式(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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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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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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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传真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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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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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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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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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承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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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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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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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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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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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员晋级考试成绩与试卷;
2、《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免冠小1寸彩照2张);
3、三级裁判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参加裁判员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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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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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申请,提交材料;
(2)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监督检查科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5)申请人到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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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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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监督检查科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办结:申请人到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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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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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说明: 受理、审核、审批、公示46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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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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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交通指引:
乘坐10、11、12、33、41路车到体育中心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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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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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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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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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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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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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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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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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在运动员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相应的二级等级称号。
(二)申请人在取得相应成绩六个月内可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三)申请集体球类项目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申请人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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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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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时须提供有效成绩证明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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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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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申请,提交材料;
(2)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监督检查科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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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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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监督检查科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公示;
(4)办结:申请人到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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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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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说明: 受理、审核、审批、公示138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审核、审批80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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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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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交通指引:
乘坐10、11、12、33、41路车到体育中心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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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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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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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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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09】63号)、《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0】18号)、《关于做好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0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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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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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湛江市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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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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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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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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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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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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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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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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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全市性体育比赛及训练和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情况下,申请临时占用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办人"),符合下列条件和标准予以批准:
(一)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的辅助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的,不得影响公共体育场所的开放和使用;
(二)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限定时间恢复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的原有功能,保证体育场所完好;
(三)签订使用保证书,规范使用;
(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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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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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会同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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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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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时占用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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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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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报告;
(二)个人或单位、组织名称(法人代表)证明材料;
(三)临时占用的规划和方案;
(四)规范使用、按期归还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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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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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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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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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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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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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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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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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9-3186552、0759-31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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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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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体育场3楼体育市场和场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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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
(非行政许可)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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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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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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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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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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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
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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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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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经过批准的规划,建设资金来源有保障;
2、新建体育设施的规模和标准不低于原有体育设施;
3、先建后迁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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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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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的理由说明;
2、市人民政府的新建规划和土地使用证明;
3、建设资金来源说明;
4、建设体育设施的工期安排和拆除时间安排;
5、新、旧体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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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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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审核 发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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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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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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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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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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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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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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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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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体育局体育市场和场地管理科黄伟坚(电话:31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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